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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以制度阻断腐败―――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对构建反腐败制度的意义

作者:  来源:中国审计报  发布日期:2005-06-02  浏览次数:

  4月18日,在“北京奥运经济市场推介会―――奥运场馆建设运营国际论坛”上,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蒋效愚宣布,所有新建场馆和部分改扩建场馆将于今年陆续开工。据悉,这些场馆和交通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服务项目将形成约160亿美元的巨大商机。

  在这个巨大的商机面前,人们除了关注这些商机对北京经济的拉动作用外,还关注政府如何能够避免腐败的发生。毕竟,在老百姓眼里,“哪里有政府投资,哪里就可能会出现腐败”。

  靠什么阻断腐败

  尽管老百姓的这些言论有些过激,尽管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反腐决心很大,经济领域的案件也已呈现总体下降的趋势,但近年来经济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省部级高官的腐败问题时有出现,却仍然是不争的事实。

   著名反腐败资深学者李永忠对此的总结是:“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缺乏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而胡锦涛总书记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从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几乎无一例外的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

   监督的缺位和流于形式使得基本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成为腐败的多发地带。1996年以来,仅全国交通系统就先后有13个省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河南省交通厅更是以连续三任厅长的“前腐后继”震惊全国。而从2003年查处的13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案情看,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可以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找到他们腐败的路径。南京市司法系统前不久公布了2004年的十大经济案件,高等院校的基建处长和主管基建的副院长贪污受贿案,占据了其中的50%。

  靠什么阻断腐败?当人们一遍又一遍不断重复着这一问题时,产生于1996年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腐败多发地带中的“绿岛”

  1996年,在曾经参与过声震全国的“沈阳慕马案”、“无锡非法集资案”等国内重大案件办理的江苏省纪委书记曹克明的主持下,江苏省掀起了一场历时5年、席卷所有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专项治理风暴。2001年,在对这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表彰时,南京长江二桥建设以其建设速度快、质量好、干部没有一人倒下等优异成果被誉为“二桥精神”,而在二桥建设过程中创造出跟踪审计模式的南京市审计局也获得了先进集体的称号。
 

  这之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模式迅速在江苏省审计系统广泛应用,并成为当前主要的审计方式。常州市审计局向本报提供的一组有关以往传统竣工决算审计和如今跟踪审计的对比数据,可以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跟踪审计在反腐败层面的制度意义:

  在1996至2001年的竣工决算审计中,在每年审计1至2个项目,审计资金额3至5亿元的情况下,共查处违法案件6起,涉案人员8人;而在2002年至2004年的跟踪审计中,在每年审计20多个项目、审计资金额200亿元(含结转)左右的情况下,3年来仅查处一起违法案件,涉案人员1人。据江苏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葛笑天介绍,在他们近几年跟踪审计的、省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中,不仅腐败案件大幅下降(苏通大桥、沪宁高速公路和奥体中心3个合计近200亿元投资的项目中,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一起经济案件),且违纪违规问题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在对奥体中心已进行的6次审计中,首次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24个,之后逐次下降,其中有两次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贴身防守”的跟踪审计

  在谈到以往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时,常州市审计局局长曹慧明表示,在竣工决算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看不到项目招投标、施工以及设备材料进出、工程安装等具体过程,只能将有关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等本应作为审计对象的东西作为审计依据,“这本身就意味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的幕后交易的默认”。

  由于项目建设的复杂性,使得在建设过程各个环节中既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勾结,又有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默契”(如招投标过程中的“陪标”、“串标”等);既有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密切协作”(如恶意提高标准和变更设计方案),“又有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沆瀣一气”。可以说是“步步荆棘、步步陷阱”。

  如今不同了,今天的跟踪审计已由过去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发展到“驻场审计”。这种类似于体育比赛中“贴身防守”般的审计模式,使审计监督覆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进出、隐蔽工程等,直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

  工程招投标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权力寻租的一个多发环节。据葛笑天介绍,去年时任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的张俊元,在一次招投标的评标会上,即以评委会主任的身份首先发表意见,从而影响和左右了其他评委。张俊元案件“东窗事发”后的侦查结果表明,张在此次招标中收受贿赂200多万元。

  土地征用和拆迁是权力寻租的又一个环节。这几年来,虽然拆迁费上升了50%以上,但老百姓的不满意度也随之大幅上涨。据国家信访局有关人士透露,这几年群众上访问题主要集中在拆迁问题上,2004年的上访信件和人数较2003年同比上升了50%和47%。常州市审计局在对某地块的拆迁跟踪审计时发现,平均每户5000元的调控费只有500元发给了拆迁户。

   物资采购无疑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权力寻租的又一个节点。跟踪审计就曾发现建设单位通过指定供货商采购材料,从而造成采购材料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 

  即使是在工程款的支付上,也存在着权力寻租的土壤。合同约定,只要工程经过了审计,建设单位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但什么时候支付?分几次支付?这些细节问题在合同中却没有明确的约定,因而使得掌控资金拨付大权的政府部门有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施工单位要想及时收回工程款,就不得不向这些部门“烧香拜佛。”

  上述这些在以往竣工决算审计中无法看到的问题,在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尽收眼底。也正是因为跟踪审计的这种“贴身防守”的功效,使得江苏省政府明确的将其列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的第五项制度(其他四项制度为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等于腐败,而失去对权力使用过程的监督则等于流于形式,这就是跟踪审计的制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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