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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重点追究审计责任 毕马威劫数难逃?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5-03-02  浏览次数:

  2月15日,锦州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根据法院通知缴费后正式立案。据了解,在此案中,投资者起诉的重点已经放在了追究审计责任上。

  2月21日,投资者代理律师宋一欣向沈阳中院提交了《律师意见》,提出应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宋认为,上市公司应承担涉及会计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应承担涉及会计责任的连带过错推定责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其负责的部分承担涉及审计责任的连带过错推定责任。

  据了解,在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案件,比较多的是验资引起的纠纷,而审计引起的纠纷鲜有提及,从事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虚假陈述中是否尽了或未尽独立审计责任(如符合审计准则的函证),是否勤勉尽责,都必须通过被告举证并经过质证后,方能认定有责任还是免责。

  根据财政部处罚决定认定锦州港虚假陈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四:在2000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不准确、多确认收入36717万元,少计财务费用同4945万元,少计折旧及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780万元,确认在建工程不准确、多列资产1.1969亿元。这其中,出具审计报告的毕马威是否尽了独立审计所要求的勤勉尽责义务,是否按独立审计准则要求与程序对相关的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进行了有效函证调查,都有待查实。

  同时,原告徐倩还请求沈阳中院对毕马威为锦州港公司1995―1997年(合并)、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出具的审计报告时所依据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证据保全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毕马威审计责任。

  据有关报道,锦州港虚假陈述案涉及的毕马威审计责任的行政查处,目前已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移交给财政部有关部门,而此前毕马威就曾因假帐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据财政部公布的2001年第七次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中,毕马威从事过的有关年报审计中,发现中石化下属子公司中存在虚增利润的现象,在玉柴机器中存在虚减利润的现象,受到通报批评。另外,因受施乐公司假帐事件牵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日将在纽约的联邦地区法院对为施乐公司审计的毕马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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