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坚持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钻研,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二、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起草(修订或制定)学校有关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审、效益审计等实施办法或规定。
四、定期对学校财务预算、决算、会计报表、会计帐簿、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计。
五、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施财务审计;实施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审计、效益审计等。
六、负责对有关科研经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或审签;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七、负责实施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实施对学校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检查及有效性评审。
九、做好审计立卷归档工作,坚持谁审计谁立卷,做到审结卷成。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